余雷律师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省律协职务犯罪预防和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南通市律协企业合规治理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崇川区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专家库成员民主与法制杂志特约通讯员具有工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先后在公安系统、政法委工作多年,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获评“十佳刑警”、“南通市法治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擅长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近年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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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集体贪污犯法的事情,就是看你贪污和收别人的钱有多少,还有事情严重不严重这几个方面决定的。要是你贪了或者收了人家的钱超过30,000块钱,但是又不到200,000块钱的话,那就要被认为是“数额比较大”,警察叔叔就会找上门来的。不过,如果你贪污的钱只有10,000块钱到30,000块钱之间,而且曾经因为贪污、拿别人好处或者私自挪用公款受到过党纪、行政处分之类的处罚,那也是要被抓起来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关于集体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往往是参照贪污受贿的具体金额及案件的严重程度这两大要素来进行判定。剖析总的来看,若贪污或受贿的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未满二十万元人民币,那么这种情况便应被定义为“数额较大”并启动立案程序展开调查。
然而,倘若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未满三万元人民币,并且存在此前因为贪污、受贿、滥用公共资金等行为已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历史背景,那么同样应该被纳入到立案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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