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松原法律咨询 > 松原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陈** 吉林-松原 合同违约咨询 2024.10.17 23:24:24 487人阅读

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松原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松原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买卖合同中若违约金规定不明,双方可商议填补;如无法达成共识,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惯例来定夺。通常情况下,违约损失赔偿应等同于实际损失,包括合同执行后可获取的收益,但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预见或应该预见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约定违约金时必须考虑到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与损失。

2024-10-18 02:00:00 回复
咨询我

买卖合同里违约金这块儿要是没写明白的话,你俩就得先商量商量再添上点儿。商量不好也咱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考,还有这个交易时候的惯例也是挺重要的一个因素。当然了,违约赔钱,就应该是等于因为违约我们遭受的那些损失,这其中还包括合同执行完了以后我们应该赚到的那部分钱。但是,最多也不能超过合约签订那会儿,一方向另一方承诺过的,可能因为违约而产生的损失。

2024-10-18 01:56:15 回复
咨询我

你们在签买卖合同的时候,如果违约金这部分没说清楚咋办咧?咱俩还是有得商量的。如果你觉得双方商量了半天也没个结果的话,那就按规矩办,按照法律法规来判断,看看是咋回事。一般的情况下,违约了应该赔的钱数,肯定要够弥补因为违约导致的所有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了合同执行完了之后我们还能拿到的那些益处。但是,这个赔偿金可不能比违约的人当初签订合同时就能想到、或者应该想到的因违约可能会带来的损失还要多。

2024-10-18 00:57:17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关于买卖合同中所设立的违约金议题,若当事人在协议环节无法达成共识或协议不清晰,可以选择进行深入沟通并由双方协商制定详细的补充条款。倘若通过协商仍无法达成妥协,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惯例来确定最终的处理方式。通常情况下,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预期收益。
然而,这部分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而可能产生的损失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10-18 00:35:36 回复

对于如何明确违约责任条款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一般可以在合同的两个地方描述:一是专门约定违约条款,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二是如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条款后约定违约条款:甲方应当(履行什么),未(履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如果是履行金钱债务或其他能确认金额的履行行为违约,还可以具体约定计算方式,如:甲方应按时按约支付乙方万元,若甲方迟延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未履行金额的万分之日支付违约金。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一、买受人违约如何承担责任买受人违约责任具有特殊的相对性。在拍卖活动中,存在着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和买受人等多方主体。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发生,买受人对委托人和其他竞买人不直接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和其他竞买人也不能以违约为由,向买受人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或提讼。拍卖合同中,买受人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归责遵循严格责任原则,即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有一个条件,即买受人有违约行为。《拍卖法》关于买受人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比较清楚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保证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保证金条款。保证金与违约金的竟合时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违约金和保证金两者都同时具备补偿性和惩罚性的特征来看,两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选择适用保证金条款的情况下,如果保证金已经足以弥补守约一方的损失,那么就不再适用违约金条款;如果不足以弥补守约一方的损失,则守约一方可以同时适用保证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如果保证金在弥补损失后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归守约一方,这体现了保证金惩罚性的一面。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的情况也一样。二、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3、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4、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