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荆门法律咨询 > 荆门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刑事拘留是当天算还是第二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是当天算还是第二天开始算

李* 湖北-荆门 强制措施咨询 2024.10.15 09:17:28 381人阅读

刑事拘留是当天算还是第二天开始算

其他人都在看:
荆门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荆门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拘役从拘留当天算起。警方若需逮捕被羁押者,应在拘留满三日后向检察院申请审批。但若有特殊情况且嫌疑人是流串作案、屡次犯罪或团伙作案等严重犯法,申请期可延长到30天。

2024-10-15 14:17:00 回复
咨询我

当你因为某种原因被警察拘留了以后,是从你被抓的那一天开始算的。公安机关如果觉得要把你关进大牢里去,那他们就得在你被拘留的3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核批准。如果碰到特别的情况,比如你是到处跑来跑去作案,或者好几次都让警察抓住过,甚至还和别人一起做过坏事这种情况,那么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核批准的时间就可以延长到最多4天,甚至是30天。

2024-10-15 13:26:05 回复
咨询我

这拘留,是从你第一天进看守所那会儿就算起了。如果警察觉得你这个人得抓起来,他们就得在你被关押的头三天内,把你的事儿报给检察院审批。不过,要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比如你是个小偷小摸的惯犯,或者是团伙作案的主谋,那他们就可以多给你拖延一到四天再去报批。最厉害的就是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大坏蛋,他们的拘留期甚至能延长到整整三十天。

2024-10-15 13:00:54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定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羁押之日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若决定将拘留人员作为涉嫌犯罪者逮捕,应在执行拘留行为的三日内,向所属地区的人民检察院提交调查申请并进行审核批准。如遇特殊情况,此审批时间则可相应延长,最长可延伸至四个工作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调查申请的审核批准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4-10-15 11:01:3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