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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严重疾病患者、独立生活无法达成,同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导致产生社会危害风险,可考虑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如家庭中有亲属具备上述特殊情况,即患者身患严重疾病并且无法独立生活,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手段能确保对社会安全无任何威胁时,可考虑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10-15 09: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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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重大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主处理,并且采取暂缓拘留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出现潜在威胁时,可予以暂缓拘留。据此,假如家属中有符合上述情况的病人,即病人患有重大疾病、日常生活需要他人辅助支持,而且实施暂缓拘留并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可能的风险,那么家属就具备了提出暂缓拘留申请的资格。
2024-10-15 08:1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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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规定,倘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则可考虑实施取保候审。故而,若家庭中有亲属符合此类状况,即病人罹患重疾,生活无法自理,同时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便可提出申请,请求予以取保候审。
2024-10-15 07:37: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