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土地争议的法定诉讼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各位涉及土地纷争的人士应携带着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具有法律效力的起诉书以及相关土地证书等必要文件,前往土地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进行立案申请。接下来,法院方面将对该申报进行审核,同时发送通知函告知双方决定受理此案件,之后便要求双方在规定期限内准备齐全相关证据资料以便提交法庭审理。在此过程中,法院还会发布开庭公告,并在接到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再次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与时间。届时,来到现场参与庭审辩论质证的各方人士应准时赴约。以上便是关于土地争议的公开程序全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关于土地纠纷之诉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流程如下所示:即被告方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诉状及其附属证据等材料向土地所在地区级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立案申请,由该院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许立案的决定。若得到批准,法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受案的特定事项,同时亦需告知申请方和被申请方双方需要备妥完整且充分的相关诉讼证据资料。随后,由法院发送开庭公告至双方当事人手中,并在接收到公告的七个工作日期限之内书面通知各方具体的开庭时间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开庭当日,双方应按时亲自到达仲裁现场,进行案情的辩论以及各项证据的质证环节,以便法官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与处理结果。
2024-10-14 08:28: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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