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延迟退房之问题,在客人入住的2小时内,通常会按比例额外收取房费的25%作为费用;若宿客的退房时间超过了酒店规定的标准退房时限,并在4小时之内,那么,相应地,房费将被上调50%。
此外,如果延期至晚上6点钟以后才办理退房手续的话,我们则会按照全天的房费来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超出延迟退房两个小时以内的范围内,通常会按照所收取的房费数额增加25%;而如果数值在四个小时以内,则可能增加到房费的50%。当退房时间达到当天18点时,将被视为全天房费进行扣除。是否能够延迟退房以及如何收取相关费用,都将依据客人在预订入住时与门店之间确认的退房时间来决定。这里所提到的“延迟退房”,是指在客人入住期间,其实际退房时间超出了酒店预先设定的退房时间限制。
2024-10-12 13:32:1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