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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遭遇烂尾楼事件时,购房者不应擅自决定暂停支付房贷,然而,他们可采取下列适当途径来解决此类问题:
(1)与金融机构进行积极谈判购房者可寻求与银行商讨暂时停止履行还贷义务事宜,若双方达成共识,务必签署相关的停贷协议;
(2)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购房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旦该合同被依法解除,购房者便有权利要求解除与银行所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在房屋抵押合同解除之后,购房者将无需继续承担还贷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2024-10-12 11:2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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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购房者不幸购得烂尾楼,其并不具备单方面终止还款义务之权力,但是依然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应对:
(1)与金融机构展开磋商以求达成暂缓支付贷款之共识,如双方达成协议,务必签署相应的贷款暂停协议;
(2)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在该合同解除之后,便可进一步申请解除与银行所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如此一来,便无需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2024-10-12 10:0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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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购房人士购置了存在烂尾风险之房产,不得擅自中止履行按揭贷款义务,然而仍有多种途径可采取以应对这一困境:
(1)与相关银行展开深入沟通洽谈,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即暂缓偿还贷款事宜。在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基础上,方可实施此项措施。
(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开发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旦该合同被依法解除,便可进一步要求解除与银行之间所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如此一来,便无需再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2024-10-12 09:50: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