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违约金应控制在主合同时标金额度的20%以内;
然而,若因这种违约行为而带来的损害程度较高且严重,那么此项违约金便可以适当提升到与主合同时标金额度大致相等的30%左右。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购房者即有权向售房方申请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通常情况下,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应超过主合约价值的20%;倘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极为重大,那么这一违约责任可以适当提升至接近主合约价值的30%。自约定交付日期开始计算,购房者即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支付违约赔偿金的要求。
2024-10-12 10:44:4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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