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若购买的预售房屋在支付首付款之后被发现未具备完整的五项许可证,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退还已支付款项的。在合同订立之后,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依照合约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购房者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获得不动产所有权证书,那么出卖方就应该为其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024-10-11 16:33:01 回复
咨询我
在购买期房并缴纳首付款之后,若发现该房产未取得全部五项应备许可证照的情况下,一般可以主张全额退款。鉴于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均须依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购房者无法在预定时间段内在所购房屋上获得不动产所有权属证明时,出让方理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2024-10-11 16:12:57 回复
咨询我
购房者在支付了期房的首付款之后,如果发现开发商所提供的五个证书并未齐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回首付款的。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都应依照合约条款来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买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话,则卖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10-11 15:14: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