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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鉴于开发商因故造成违约行为,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必须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在合同文件中明确约定相应的罚金数额亦或是赔偿损失的估算方式。而若双方并无就违约赔偿做出特别明确的规划,那么相应的罚金赔偿数额或损失赔偿额便应参考如下标准予以确认:即如未能按期支付购房款项,将按照尚未交付的购房款总金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关于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进行核算;反之,如果楼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则其依据便在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的相关官方公布数据或者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区类似楼宇租金水平的评价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024-10-06 16: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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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开发商违约,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是理所当然的。对于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之中明确具体的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然而若在此方面合同并无明文约定的话,则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可参考下面的标准予以确定:1.如涉及到逾期支付购房款项的问题,则应当按照尚未支付房款总额为基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标准计算;2.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使用房屋,那么根据该行为发生时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对同区域、同性质房屋租金标准评定的结果来确定损失赔偿额。
2024-10-06 15:4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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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商提前违约,根据商品房相关购买合同中的赔偿条款约定,开发商需要对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违约赔偿金额,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时便可预先协商并加以明确,亦或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赔偿方式和计算方法进行明确约定。如果前述在合同中均无相应记载,那么对于违约金的金额或损失赔偿的幅度,则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逾期支付的款项部分,按照未结算的购房总价为基准,借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针对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的设定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逾期交房的情况,则应参照逾期交房期间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信息或者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做出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水平的评估结果来予以确定,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4-10-06 15:34: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