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若所购买房产的实际使用面积比标注面积少,且其不足总房款的百分之三之内时,应依实计算房价费用;然而,如果间距超出了百分之三,那么买房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此份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须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另一方面,如果买房者选择继续执行条款,则可根据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比例及价格标准,要求卖方进行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2024-10-03 16:20:00 回复
咨询我
当购房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住宅面积较标准房约有3%以内的缩减时,应予以按照实际面积进行房价款项的结算;然而若超过了这一范围,则购买方有权选择放弃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倘若购买方仍决定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其有权以需要补齐的面积差额为基础,依据预先商定好的价格向卖方索要相应的两倍赔偿。
2024-10-03 14:53:23 回复
咨询我
在购买房屋并发现其实际居住面积相较于约定面积出现缩水但尚未超过3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应按照真实面积进行结算房款;然而当此类问题超出上述范畴时,买方享有选择权,既可选择与卖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卖方应对违约行为作出赔偿,需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相关支付的利息;反之,若买方决定继续履行该交易,则卖方必须按照实际缩水程度和双方之前的约定价格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为双倍退还相应差额部分。
2024-10-03 13:17: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