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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公司披露的破产重整计划无法落实并最终步入破产清算阶段,即意味着所有旨在挽救企业生存危机的措施均以失败告终。在此情况下,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皆需通过清算与变卖来用于偿付累积的巨额负债。清算的顺序往往优先考虑破产所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及共同受益的债务,之后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按照特定步骤依次支付各类债权人的债务,如抵押权人的担保债权、在职员工的工资结余以及国家的税费等等。整个清算流程由当地司法机关权威引导,依照严谨的法律程序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024-09-30 09:50: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