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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追溯时间,最长就是20年。但是,要是过了20年后还觉得有必要追究责任的话,就得去找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还有,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开始调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开始审理案件之后,被告人还试图逃避检查或者审判的话,那这追溯时间可是没有限制滴。如果被害人在追朔时间之内提出了控告,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该赶紧去查明情况然后做出处理,而不是置之不理的。
2024-09-29 15: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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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这个事,追诉有效期最长也就是二十年。要是过了这整整二十年还觉得挺有必要去追这个案子的话,那就得找最高人民检察院好好问问看能不能给点儿意见。当然,只有在咱们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和国安局这些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调查,或者法院已经接手案件后,你才躲起来不愿意接受调查或审判的,那可就不在有效有效期内。再者说,要是受害人在这个有效期里向法院、检察院、警局提出了控诉,但他们却不采取行动的,那么有效期自然也就不再受到限制。
2024-09-29 14:1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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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其最长追诉时限严格规定为二十年。若在这之后仍有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则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请求与核准。当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国家安全机关已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或是人民法院已开始受理此案后,犯罪嫌疑人如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将不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那么也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4-09-29 13:45: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