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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同居向第三者索要钱财算敲诈勒索吗

李* 广西-百色 同居咨询 2024.09.28 13:29:46 480人阅读

妻子出轨同居向第三者索要钱财算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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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其目的不是合法占有财产,而是采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等手段,意图从对方获取赔偿的话,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敲诈勒索犯罪。
反之,则不足以构成敲诈勒索罪,虽然如此,但我们同样应该强调,此种方式并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公权力机关的处理中,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只能由正式的配偶提出,而非其他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个赔偿需要基于特定的事实条件,即必须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情形,仅限于偶尔出轨,是无法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2024-09-28 16:3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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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人以非法占有的意图,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下,企图使他人作出赔偿行为,那么这种情况将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相反地,若非以此方式进行索赔,那么将无法构成犯罪,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保护。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仅仅局限于合法的夫妻关系中,而并非涉及到第三者,同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一个基础条件:即一方当事人必须存在重婚现象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仅因一方的出轨行为并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

2024-09-28 15:3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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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以非法取得对对方财务享有的主导权为目的,通过使用暴力恐吓、威胁甚至绑架等胁迫手段,逼迫对方就范进行金额索赔的行为,无疑将被判定为施行敲诈勒索。
然而,若是采取合法的诉求方式,例如要求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或是对某些权利的主张,即使对方不服气或者不愿意,也并不构成法律上的敲诈勒索罪名。
然而,尽管这种行为并没有触及到法律的红线,但它仍然可能无法得到法庭的认可和支持。在婚姻关系中,仅有男方或女方提出离婚请求,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唯一法定申请人。在此情况下,除了配偶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都无法参与到这个程序之中。
另外,只有当其中一方存在诸如重婚、配偶与他人保持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等严重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行为时,才能引发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而只是因为情感上的背叛,如出轨行为,却不能据此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
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9-28 14:0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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