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经从工伤里康复了,那不管你之后上班与否,都不会对你的工伤赔偿产生什么大问题。因为工伤赔偿里面包含了很多东西,比如治疗费用,护理费用,还有残疾津贴等等,这些都是在你的工伤被认定并且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就会确定下来的。但是,如果你决定要辞职的话,可能会对你能不能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钱有影响。不过只要你满足了相关的法律要求,那么你就完全有权利去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赔偿。
2024-09-27 13:27:00 回复
遭遇工伤好了以后,如果你去上班了然后又想离职的话,应该不会对工伤赔偿有啥影响。工伤赔偿包含啥吗?就是说医疗费、护理费、还有那个残疾补贴之类的东西,其实在你确诊为工伤并且做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就已经定下来了。反而是你想要离职会对能不能拿到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会产生影响。不过只要你符合没问题,你就有权利得到相关的赔偿。
2024-09-27 12:56:47 回复
解析:
当工伤康复之后,劳动者曾经正常参与工作后选择离职,这通常并不会对其所应享有的工伤赔偿产生直接影响。因为工伤赔偿的各项费用,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伤残津贴等等,均已经在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环节中予以确认,因此其价值和具体金额是固定不变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辞职可能会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只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劳动者便有权利获取到相应的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