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跟受贿罪这两个罪行都会被合并惩罚。贪污罪就是指那些当官的人,通过利用自己的职位之便,把公家的钱财偷偷摸摸地占为己有,或者是用欺骗、偷盗等手段来获取这些财富;而受贿罪,就是那些当官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向别人要东西,或者是接受别人送来的礼物,然后再帮别人办事儿。要是一个当官的又犯了贪污罪,又犯了受贿罪的话,法院就得根据他做的事儿的严重性,比如事情的实际状况、严重性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等因素,来看怎么给他判刑。
然后,法院再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给他算算总账,最后决定应该给予这个人什么样的处分。
贪污罪和受贿罪这两个罪名通常是要合并处罚的。所谓贪污罪就是指那些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贪心地把公共财产占为己有,例如侵吞、盗用、欺骗或者通过其他什么手法来把公共财产变成自己的私人物品。而受贿罪,就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迫别人给他们送礼,或者无偿地收取别人的礼物,帮别人解决麻烦从中获益的行为。如果一个人同时被查出犯了贪污罪和受贿罪,那么法院就得根据他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严重程度,还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大小等因素,将贪污罪和受贿罪各自判个“蹲监”的时间,再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计算他到底该判多少年。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贪污罪及受贿罪均将进行合并处罚。贪污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运用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以其他不合法手段获取公共财产的行为;而受贿罪则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当一个被告人同时触犯贪污罪和受贿罪时,法院将会依据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分别对贪污罪和受贿罪进行定罪量刑,之后再依照数罪并罚的法律原则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