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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逮捕,其实就是两种法律上的强制手段,但是它们还是有点儿区别的。我们先来说说刑事拘留吧,这就像是警察、检察院大人们在处理自己手里的案子(也可以说是他们的活儿)的时候,碰到了必须马上解决并且不能偷懒的问题,这时候就要对那些已经被认定为罪犯或者嫌疑最大的人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
那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刑事拘留只是一种短暂的措施,通常最长37天内要做完所有事情然后放人,这就叫“放了”。而逮捕可就要复杂多了,检察院、法院、警察局都得统一意见才能决定是否要进行逮捕,并且这个行动还要靠警察们去执行。如果警察发现你不仅跟某个罪行有关联,而且这种关联还可能让你坐牢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把你抓起来,然后关进监狱里等待审判。
所以,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就在于:
1.谁来决定:刑事拘留是警察和检察院大人们说了算;而逮捕就需要检察院或者法院批准,最后再由警察们去执行。
2.什么情况下用:刑事拘留的条件比较宽泛,只要觉得你可能有罪就可以;而逮捕就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确实犯罪了,而且这个罪名还可能让你坐牢。
3.关多久:刑事拘留最多只能关37天,然后就得放人;而逮捕之后,你就得一直待在监狱里直到审判结束。
2024-09-09 10: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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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刑事拘留跟逮捕其实都算是咱们办案子时候,警察们用到的一些强制手段,但是这俩儿可有着很大的差别。先来说说刑事拘留吧,就是当警察们在破案子的时候,要是遇到了那么一些特别紧急的状况,比如是直接能抓到现行犯或者嫌疑人的时候,就可以用这种方式暂时把他们的自由给限制住。而咱们说的那个捕逮,就是需要检察院或者法院批准的,然后由警察执行的,这个可是针对那些已经有证据表明他们有罪,而且可能会被判到好几年甚至更久刑期的嫌疑人用的。咋样儿,其实这两者的核心差别就在于这几个方面:
首先,谁来干这件事,当然了,刑事拘留就得靠警察和检察院来决定;然后,这次逮捕可是需要检察院或法院批准才行,最后还是要交给警察去做。接下来看看两个的条件吧,刑事拘留相对宽松一点,只需要有个初步证据说明你可能会触碰法律红线;不过逮捕的话,那可得必须要有铁证如山的犯罪证据,而且还可能面临处罚也比较重的刑罚。
最后,这两者的关押时间也是大不相同,刑事拘留一般不会超过37天,但是逮捕之后就得开始长期的牢狱生涯了。
2024-09-09 10:3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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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刑事拘留及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范畴,然而它们之间仍存在显著差异。刑事拘留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案的案件过程中,因面临特定法定紧急状况而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员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相较之下,逮捕则需要经过检察院、法院的批准或决定,再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针对已有确凿犯罪证据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长期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二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实施主体各异,刑事拘留的权力归属于公安机关与检察院,而逮捕则须经检察院或法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其次,适用条件有所不同,刑事拘留的门槛相对较低,而逮捕则要求具备充分的犯罪证据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最后,羁押期限亦大相径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为37日,而逮捕之后的羁押期限往往较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4-09-09 08:47: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