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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通信号灯显示为黄灯且车辆已经越过停止线时,便可依照国家有关方面的明确法律规定继续行驶。在设有待转区域的路口,需要遵循先直行然后再左转的交通规则执行。当左转车道上的交通信号灯从绿色转变为红色或者黄色时,那些已经顺利通过停车线并进入待转区域的车辆,应当在此基础上保证自身及他人的行车安全,在可行的条件下继续左转以通过该路口,而不应在路口内部停留等候。若选择停留在待转区域而非驶离,相反可能会干扰到其他正在通行的车辆。
2024-09-09 10: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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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通信号灯显示为黄色并处于待转区,这种情况下是允许通行的。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黄灯亮起之际,已经越过指示标线的车辆具有继续通行的权利。
然而,在设有待转区的路口,交通信号灯需要按照“先直行,再左转”的规则操作。
具体来说,当明确左转车道从绿色转为红色或者黄色灯号时,已经跨过待转区停车线并进入待转区域的车辆,须保证行车安全的条件下,继续进行左转通过路口,而不应将车辆停滞于路口之内。若在此期间未及时驶出待转区且停留在该处,反倒可能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产生阻碍作用。
2024-09-09 10:0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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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照现行法规,当黄灯闪烁之际,只要您已经成功越过了地面上设置的停止线,就有权继续驾车行驶。
然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设有待转区域的各主要路口,交通信号灯所规定的交通规则为先行直行再实施左拐。在此情况下,若是左转车道上的交通信号从绿色变为红色或者黄灯,那么那些已经成功跃过停车线并且已经进入待转区的各位驾驶者们,应该在务必保证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完成左转弯,穿越该路口,并且避免在路口内部进行任何形式的停留。换言之,若非特殊情况,驾驶员若未及时离开待转区而选择停车等待,将严重阻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并浪费道路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024-09-09 08:02: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