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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您所描述的。若在父母健康状况良好且尚在人世之际,财产归于父母名下而非儿女及其配偶任何一方。
然而,若父母中有一位离世或者两位同时离去,儿女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了父母的遗产,那么若父母并未留下专项嘱托将财产留给了某一位儿女或其子女,那么这部分财产便视作是儿女婚姻存续期间积累而来的,因而也构成了夫妇二人之间的共有财产,这样一来,女婿便拥有了相应的权利。
2024-09-03 16:3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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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只要父母一直尚在人世,他们所拥有的所有权便会永久性地归属父母双方,而女婿对此并无任何权利。
然而,若父母中的某一位不幸离世,或者两人同时离开人间,那么子女作为合法的继承人将有权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在此种情形下,若父母并未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由儿子或女儿单独继承,那么这部分遗产便被视为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因此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此时女婿便享有相应的份额。
2024-09-03 14:5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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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此类问题。只要父母依然在世并保留着该财产的所有权,那么他们的女婿便不会对其拥有任何权益。
然而,若是父母中的任意一位离世或者全部去世,那么他们的子女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后,若父母生前未曾留下遗嘱明确指定由某一个子女单独继承,那么这部分遗产将被视为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因此也将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此时女婿便有权参与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4-09-03 14:40: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