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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原告死亡执行还要继续吗?

王* 陕西-汉中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2.06 13:55:58 2163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朋友的丈夫最近准备起诉离婚,但是在法院判决期间车祸意外死亡,请问一下律师法院判决原告死亡执行会继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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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一审巳判决,如判决双方准予离婚,对两位共有财产分割和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也作出判决,那么在判决书下达之后15天之内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前提,判决就合法生效了。
  此期间原告死亡,不影响判决的合法生效。
  分割完毕属于死者的财产可以办理继承。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02-06 14:0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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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法院判决原告死亡执行还要继续吗的解答如下
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视情形作诉讼中止或者诉讼终结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018-02-06 13:5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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