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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个危险驾驶罪,其实它就是指那些故意去干的事情,比如说明明知道自己喝了酒还开车,或者是开得飞快,甚至还有些人开着校车或者大巴车超载,或者是超速,更有甚者,他们还敢违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规定,把危险品运到路上,这些都是对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所以说,这些人心里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样做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但是他们还是选择这么做,这种心态就叫做“故意”。
2024-08-31 17:4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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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危险驾驶罪主要是看你当时心里知道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事会对大家有危险。就比如说,你明明喝多了还开车乱跑,看到别人超车你还要去追,这种就是典型的危险驾驶罪了。不仅这样,如果你开那种学校校车或者当司机运客人,装得太挤或开得太快,也算是犯法了。还有些人,他们不管不顾地运输那些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巨大威胁,也是犯的这个罪。说到底,你做出这些危险行为的时候,大部分都是抱着试一试或是无所谓的心态。
2024-08-31 15:5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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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条罪状所涉及之危险驾驶犯罪,其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为之,具体而言即是行为人明确知道自身在道路上因为醉酒而导致驾驶机动车,乃至进行追逐竞驶等行为有可能对社会公众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然而他们还是选择实施此类行为。此种犯罪行为主要涵盖了以下四个类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追逐竞争中的交通违规情节严重,
(3)在进行校车业务或是旅客输送活动时,滥用规定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违反规定时速行驶,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危险化学品。在此类涉及危险驾驶的行为中所蕴含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行为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此持有明确的期待或放任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8-31 15:42: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