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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完了以后还动手抢东西的事情,通常我们都会分开来看待的,把它当成两件事来处理,也就是绑架和抢劫两个罪名,加起来一起惩罚。那么什么叫绑架?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想要钱财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就用暴力、威胁或者别的手段,把别人给控制住了,让他们不能随便动弹。
然后再说说抢劫这个罪名,就是有人想要不劳而获,直接就在现场用暴力、威胁或者别的手段,把别人的财产给抢走了。这两种罪名的犯罪构成和犯罪目的可是大有不同。绑架主要是想通过控制人质来得到好处,而抢劫,就是想直接从别人手里抢到财物。
2024-08-28 15:0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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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把别人绑了然后再去抢人家东西的话,这就会变成两个罪名,就是绑架罪和抢劫罪,然后这两样罪名都会算到你头上,一起惩罚你。绑架,就是你用各种手段,比如暴力、威胁或者别的什么办法,把别人给控制住,让他们不能随便动弹,这样你就能从他们那里得到钱财或者别的好处。而抢劫,就是你看上了别人的东西,不管是谁的,保管的还是所有的,你直接上去就动手,用暴力、威胁或者别的什么办法,把别人的东西抢过来,占为己有。所以说,这两种罪行的构成要件和犯罪目的都是不一样的。绑架主要是为了拿到钱财或者别的好处,而抢劫,就是你看中了别人的东西,直接上去就抢过来。
2024-08-28 14:0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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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绑架之后又进行了抢劫的情节,通常情况下会被单独认定为两个独立的刑事罪名,即绑架罪以及抢劫罪,并且通过数罪并罚的方式来加以惩处。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务或者其他不当目的为动机,采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控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而抢劫罪则特指以不法占有为目的,针对财物的所有权人和保管者,当着他们的面运用暴力、胁迫等具有强制性的手段,强行将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在此类案件中,两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与犯罪意图有着显著差异。前者更为注重通过控制人质以获取不当利益;后者则更为突出地表现为即时地强迫性地夺走他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4-08-28 12:53: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