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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保险纠纷诉讼费多少钱

吕** 贵州-铜仁 保险理赔咨询 2024.08.27 09:08:41 305人阅读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保险纠纷诉讼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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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中,依照诉讼请求所主张的金额或价值总额,我们将按照如下规定的比例进行费用的逐级递增缴纳:
第一步,对于未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的案件,每宗均需交付法院受理费50元;
第二步,若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0.00元至100,000.00元之间,则需按比率交付相应费用;
再次,若诉讼标的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攀升,至人民币200,000.00元时,则需按比例交付相对较高的费用;同理,当诉讼标的额达到人民币500,000.00元以上时,仍需按照同样的思路进行费用的缴纳。
此外,对于诉讼标的额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的案件,也需要按照上述规则进行费用的缴纳。

2024-08-27 11: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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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案件,应按照诉讼请求中提出的金额或价值标准,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积缴纳:
1.在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范围内,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
2.若诉讼标的超出人民币1万元但不足10万元时,需按照固定的比率进行缴纳;
3.当诉讼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时,需按照固定的2%比率进行缴纳;
4.同理,对于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的案件,需按照固定的比率进行缴纳;
5.而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但不足100万元的案件,则需要按照固定的1%比率进行缴纳;
6.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但不足200万元的案件,同样需要按照固定的比率进行缴纳;
7.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万元的案件,仍需按照固定的比率进行缴纳;
8.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但不足1000万元的案件,仍然需要按照固定的比率进行缴纳;
9.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但不足2000万元的案件,同样需要按照固定的比率进行缴纳;
10.最后,对于诉讼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案件,也需要按照固定的比率进行缴纳。

2024-08-27 11:2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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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标的金额或价值未超过规定额度时,对民事财产侵权纠纷诉讼的立案处理将采用如下标准:对于恭请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案件,每起诉讼所需缴纳的费用为50元人民币;对于恭请金额介于1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案件,其诉讼费用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而对于恭请金额超过100,000元的案件,则需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分段累计缴纳。具体而言,恭请金额在10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的案件,其诉讼费用将按照2%的比例进行计算;恭请金额在2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的案件,其诉讼费用将按照1.5%的比例进行计算;恭请金额在500,000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案件,其诉讼费用将按照1%的比例进行计算;恭请金额在1,000,000元至2,000,000元之间的案件,其诉讼费用将按照0.5%的比例进行计算;恭请金额超过2,000,000元的案件,其诉讼费用将按照0.1%的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2024-08-27 10:06:07 回复

对于该怎么确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工程转包的诉讼主体确认。1.转包后发生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处理:(1)转包时,经发包人同意的,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转让:应将实际施工人列为原告,发包人列为被告,合同承包人不列为当事人。(2)转包时,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施工人是原告,承包人是被告;发包人一般不列为当事人。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后,发生质量纠纷处理:发包人是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是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质量方面的连带责任。(2)工程挂靠的诉讼主体确认。1.工程欠款纠纷。应当以实际施工人、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原告。若被挂靠单位不愿的,实际施上人可单独。2.工程质量纠纷。应当以实际施工人,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被告;两单位对质量责任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承包的诉讼主体确认: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承包工程,由其中一方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则其他联合方应列为本案共同原被告。(4)合作建设,合作开发的诉讼主体确认;若合作方对合作标的享有共同权益的,且合作一方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纠纷而诉讼的,其他合作建设方为共同原被告。(5)涉及分包的主体确认:因分包单位原因致使建设单位发生损失的,建设单位叫以以总包单位为被告,直接向总包单位索赔。而总包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以有责任的分包单位为对方当事人,另行提讼。(6)产品质量侵权的主体确定: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第三人财产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为原告,而确认对方当事人时应区分涉案工程是否已交付。在工程交付前,以承包人为被告;在工程支付后,以发包人为被告。(7)施工人侵权的主体确认:施工期间因承包人过错致人损害,如在公共场所,道旁或地上挖坑,安装地下设施,未设明显标志和未采取安全措施致第三人损害的,以承包人为被告,而发包人不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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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保险纠纷诉讼费多少钱

    专业解答民事财产侵权纠纷诉讼费标准:10,000元以下50元;10,000-100,000元按比例计算;100,000元以上分段累计,100-200万按2%递减至0.5%,超200万按0.1%计算。费用随金额递增而递减。

    2024.07.25 177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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