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尽管采取保释候审并非一定需要书面凭证作为支持,但通常情形而言,该项请求以及最终决定都应当用书面方式予以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明确规定,无论是公安机构、检察部门或是审判机构在制定是否采纳保释候审这一手段之前,都会对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被告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假如决定实施保释候审,那么相关机构就会按照法律流程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其中包括保释候审决议书或者释放通知书等,并将这些文书送达给相关的执法单位进行执行。因此,尽管书面凭证并非保释候审的唯一证明方式,但是书面文件却是保释候审程序中常见且重要的法律文书之一。
取保候审这一法定制度的执行,并不一定必须具备书面证据作为支撑依据,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相关的申请以及处置决定往往都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来表达和确认。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原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作出是否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决策过程中,会充分考量到每一个具体案情及其所涉及到的被告人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的复杂因素。一旦认定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则他们将依据既有的法律法规,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例如此类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同时发出解除羁押的释放通知书,并且将这些法律文件及时地传达给有关的权力机构,以便于其能够尽快开展后续的后续行动。因而可以看出,尽管书面证据并非获取取保候审批准的绝对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书面文件却常常被用作取保候审程序中的关键法律凭证,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认识。
解析:
在取保候审这一性质上,尽管不一定需要具备书面形式的证据作为其基础,但是,从常规角度来看,申请与审批这两个环节往往需要采取书面方式加以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抑或是人民法院在做出是否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决策时,都将对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对于整个社会所造成的潜在危险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考量。当他们最终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策后,会以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公布,譬如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发送释放通知书,同时通知相关机构予以实施。因此,尽管书面证据并非取保候审过程中的唯一形式,然而,书面文本却成为了取保候审程序中最为常见的法律文书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虽非必须书面证据,但通常申请与审批需书面体现。依《刑诉法》,公检法机关全面考量案情及被告潜在危险后,以书面形式如取保候审决定书或释放通知,通知相关机构实施。书面文本是取保候审常见法律文书。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所以,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跟职工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公司跟员工签合同的时间,最迟是建立用工关系以后的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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