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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之情况,投保者可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倘若保险公司明明具备理赔资质却依旧不愿履行赔偿责任的话,银保监会将依法对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同时,投保人还可以选择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由法院依据相关事实进行公正判决。
2024-08-24 10:1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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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对保户作出理赔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若保险公司具备应予赔偿的法定情形但依旧不予赔付的,银保监会将依法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保户亦可选择前往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做出公正裁决。
2024-08-24 09:41: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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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投保者有权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进行投诉。若保险公司已具备理赔条件但仍拒绝履行职责,银保监会有权依法对该保险公司施以惩戒。
其次,投保者也可选择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法院则应依据事实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七条保险公司在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下列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
(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三)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险种。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公布上述可在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险种范围。
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标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保险机构应在销售时就其可能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做出明确提示,要求投保人确认,并留存确认记录。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应与提供相应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保持一致。
2024-08-24 09:11: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