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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只给1300,维修费用要7657
对方全责,其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与维修费用差距大。可先和对方协商,让其敦促保险公司重新核定损失。若协商不成,保留好维修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要求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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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个问题很新鲜,也很现实,保险公司是不会出这部分费用的.保险公司只赔车辆损失其他损失是不会管的.这一点我们在交车险时都没有约定,也是各位车主的疏忽,我在这里给各位车主提醒一下,交车险时能否考虑这项赔偿呢.另外误工补偿也应考虑进去才行,至于说维修车辆来回的路费,你可能要通过法律图径来要求赔偿了.保险公司理赔是很有限的,你可以通过对方的保险公司找最近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样就可省一些费用,如果当地没有对方的保险公司那就不好说了.
专业解答在交通事故损失理赔中,受损车辆修复地点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受害人和维修企业共同协商确定。事故发生后,四方应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决定维修地点、项目和费用等,此共识具法律效力。责任判定依赖事故客观事实与因果关系,有责任方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处理,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等待评估及核算费用,出具《定损单》后送修。维修费用可能高于或低于预定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超额费用更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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