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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若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且公司所有的资产均无法覆盖所欠下的全部债务,此时该公司可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倘若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初,已经将公司名下的相关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物进行了设定,那么在此情况下,银行将拥有针对这些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利。
2024-08-22 18: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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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责任公司出现拖欠银行贷款且公司资产无法完全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该公司可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若在银行发放贷款之时,已针对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财产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银行将享有对这些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利。
2024-08-22 17:4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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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偿还其所欠银行之贷款,且公司现有资产无法完全覆盖到期债务,该公司可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在此情况下,如银行在发放贷款之时已经对公司的相关财产进行了抵押设定,那么银行将享有针对这些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利。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4-08-22 16:49: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