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进看守所关了30天之后也不一定会交给检察院。这种事情其实就是警察叔叔为了查清楚案子,给犯罪嫌疑人上的一个强制手段。通常来说,如果警察叔叔觉得这个人犯的事儿已经搞明白了,证据确凿,足够让他坐牢的话,他们就会在把人关进去的第三天开始,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不过有时候,因为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嫌疑人特别狡猾,警察叔叔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调查,这时候他们就可以申请延长时间,最多可以延长到第四天。但是如果在这30天里,警察叔叔发现这个人其实没罪,那他们就得赶紧放人,撤销案件,也就不用再交给检察院。
刑事拘留30天以后,并不总是要交给检察院。那什么是刑事拘留?简单说其实就是公安机关在破案时抓住了疑犯,然后要告诉他你必须老实待着,别乱跑,这个时候就可以叫作刑事拘留。
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发现疑犯真的干了坏事,而且证据也很确凿的话,他们会在拘留后的3天之内,提交给检察院让他们决定要不要把人抓起来。当然有时候情况特别复杂,公安机关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来调查,所以时间可以延长到多1天或者最多4天。如果遇到那种经常惹事生非、一次又一次地干坏事,甚至跟同伙儿一起干坏事的家伙,检察官考虑的时间还能再长些,可以延长到整整30天。但是,要是公安机关在这30天里发现这个疑犯似乎没那么罪大恶极,或者应该不是他干的,那么他们就会停手不再追究下去,也就不用把人交给检察院了。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主要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实施,以保证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在通常情况下,若经过全面深入的侦查工作,公安机关证明被拘留人员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且所收集的证据真实可靠,确凿充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将会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三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和批准逮捕。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这一申请可延期1日至4日。
至于那些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有多人聚众施行违法行为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则有权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30日。
然而,若在这30天内,公安机关通过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发现不应对该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将撤销此案,并解除对该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措施,从而避免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