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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们夫妻里有一个签了字做担保人,但是另一半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其实这样也不能一下子就说他犯法,不过这个担保的法律效力和责任分担可能会受到影响。一般情况下,如果担保的债务不是你们俩一起欠下来的,那那个毫不知情的一方通常是不用承担担保责任的。可是,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担保债务是用在你们夫妻共同生活上、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你们两个人都同意的事情上,那么你们两个人都得负责还债。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如果是你们夫妻两个人一起签字或者其中一个人后来又承认了这个债务,还有就是如果这个债务是在你们结婚期间,其中一个人用自己的名字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欠下的,这些都是算作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是在你们结婚期间,其中一个人用自己的名字为了超过家里日常开销的事情欠下的债务,那就不算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了;除非债权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务是用在你们夫妻共同生活上、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你们两个人都同意的事情上。
2024-08-15 15:4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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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夫妻里有一个人签了担保书,而另一个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儿,那倒也未必就是犯法,不过这个担保的法律效果和万一出问题要承担的责任就有点吃不准了。要是这个担保的债款不是俩人一起欠下的,那么那个根本不知道的人大致上是不需要为这个担保负责。可是,如果借给他们钱的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担保的债款其实是用在了两个人的生活开销、一起做生意或者是因为两个人都同意这么干,那这对夫妻就得一起还这个债。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如果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签的字或者其中一个人后来又承认了这个事,那这个债就算是两个人一起欠的;还有就是如果这个债是在两个人结婚期间,其中一个人用自己的名字为了家里的日常开支欠下来的,那也是算作两个人的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这个债是在两个人结婚期间,其中一个人用自己的名字为了别的什么欠的,比如旅游、奢侈品这种的,当然不算作共同债务;除非能找到证据证明这个债其实是用在了两个人的生活开销、一起做生意或者是因为两个人都同意这么干。
2024-08-15 15:3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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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涉及到担保关系的问题上,倘若其中一对夫妻中的某一方在担保文书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而他/她的伴侣对此毫不知情,此时的情况虽然未必等同于非法行为,但仍旧有可能对这份担保的有效性以及债务偿还的责任归属产生深远影响。从原则上来讲,若担保的债务并不属于这对夫妻的共同债务范畴,那么那位不知情的配偶通常是无须承担担保责任的。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个担保债务实际上被用于了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他们两人的共同意愿所做出的决定,那么这对夫妻就都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或者是在一方事后进行过认可的共同意志下形成的债务,以及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丈夫或妻子以个人名义承担、目的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均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反之,如果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那么这部分债务便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被用于了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他们两人的共同意愿所做出的决定,那么这对夫妻就都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15 15:17: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