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现在没办法还钱但是又想把失信黑名单给去掉的话,其实也是可以操作的。
首先,你得先去向执行法院报个名,把你家里的财产、挣的钱这些都说清楚,让他们知道你真的是没钱还债。
然后,你还要主动去找申请执行的那个人天,商量商量看能不能达成一个执行和解协议,比如说定个还款计划或者给你提供点担保什么的。如果法院调查下来发现你真的是没什么东西可以拿来还债,而且也已经做了该做的事情之后,说不定就会考虑把你从失信黑名单里暂时放出来。不过要记住,只要你以后有钱了,还是得继续把欠人家的钱还给人家。
要是真的没钱还债,但又想赶快把失信黑名单去掉怎么办?那就得试试下面这些办法。你可以先去找到给你判案的那家法院,然后老老实实的告诉他们你到底有多少钱、每个月能赚多少钱,这样就能让人家知道你其实真的没啥钱可以还。接着,你要主动去找那个要求你还钱的人天,商量商量看能不能达成个什么协议,比如说定个还款计划或者找个人来做担保之类的。如果法院觉得你说的都是实话,而且你也已经尽力了,他们可能会考虑把你从失信黑名单里暂时放出来。不过只要你有钱了,还是得赶紧把欠别人的钱给还上。
解析:
假如你不幸陷入无力偿还债务大坑,然而又迫切希望脱离失信黑名单的枷锁,那么此时此刻,你可以采取以下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策略。首要之事便是必须诚恳地向执行法院全面报告个人的财产状况以及经济收入状况,以此来证明自身确实处于无法履行债务的困境之中。在此基础上,你应该积极主动地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深入的沟通与协商,力求能够达成一份执行和解协议,例如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等等。当法院经过严格的审查并确认你确实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执行措施之后,他们或许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考虑是否暂时将你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出去。但是请务必牢记,一旦你重新具备了履行债务的能力,就必须毫不犹豫地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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