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在代理一个案件需要查阅法院审理的卷宗,请问这个可以查吗?应该怎么操作呢?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法院审理的卷宗等与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律师证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
律师查阅卷宗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证明、委托书。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需要时,可以到法院、检察院申请查阅、复制卷宗材料的。查阅卷宗时,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函)及委托书等材料。需要调查的案件的案卷号。没有案卷号,也应知道当事人的准确姓名(名称)及案件判决作出的年份,以便于档案室工作人员查找。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是查阅自己代理过的案件,有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即可。如是查别的案件,需委托人另行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是公民的,需要携带公民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法人的,需要法人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律所介绍信或律师调查专用函,写明要调阅的事项。律师个人的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法院档案室留存。 当然,最后不要忘记在你调取的案件复印材料上加盖法院档案室档案查询专用章。才可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2020-12-18 06:39:5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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