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非法集资这种事儿,其实就是里面有好几个罪名:第一个叫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个罪名是说有人在不遵守相关的金融管理法规的前提下,公开向大家借钱或者是打着别的幌子来借钱,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另外还有一种叫做“集资诈骗罪”,也就是说有些人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还钱给你,而是想尽办法把你的钱骗走,数额大了就会构成犯罪。对于像这类型的非法集资这种犯罪行为,我们国家刑法可是有明文规定的大家千万要注意了。
2024-08-12 15:52:00 回复
关于这个非法集资诈骗罪,其实就是有好几个不同的罪名~第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种情况通常就是指那些人在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下,就向大家吸取资金或者偷偷摸摸地改变形式吸收大家的存款,这样一来就会破坏我们的金融秩序。第二种,叫做集资诈骗罪。这个罪又不太一样了。它其实就是有人想要用骗人的手段,把别人的钱都占为己有。而且,这种人如果骗到了足够多的钱的话,那他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说,国家的刑法对这些非法集资的犯罪可是有很严格的规定的。
2024-08-12 15:09:52 回复
解析:
在诸多非法集资诈骗罪中,主要涉及两种常见案型: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罪行是针对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非法途径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采取变相手段吸收公众存款,从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2.集资诈骗罪:其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诈骗罪状,表现为故意以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对于此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已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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