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概念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朋友希望我给他解答一下,可是我也不懂啊!我也很无奈!只好过来求助大家,看看大家的说法
在传统的仲裁理论与实践中,仲裁条款一般不对未签署人生效,仲裁庭也只能针对仲裁协议所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但如果将该原则僵化地适用在关联公司中,将可能产生问题。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关联公司中的某[英文摘要]:[关 键 字]:[论文正文]: 在传统的仲裁理论与实践中,仲裁条款一般不对未签署人生效,仲裁庭也只能针对仲裁协议所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但如果将该原则僵化地适用在关联公司中,将可能产生问题。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关联公司中的某一个成员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但合同的履行却涉及到其他成员的情况,这就可能导致关联公司成员滥用其相互联系,侵犯第三人的合同权利。如果关联公司的一个成员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仲裁条款,该第三人是否可以要求与那些并非合同签署人的成员进行仲裁呢?如果坚持“仲裁条款不对未签署人生效”的理念,禁止第三人与该关联公司中的其他相关成员进行仲裁,是无法完全和公正地解决争议的;但如果允许所有相关公司都仲裁,就必须将仲裁条款的效力在关联公司中进行适当地拓展,使得所有相关成员都受其约束。
2018-02-02 18:20: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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