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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伤病患者能够得到更为全面有效的康复治疗,以期恢复并提升其身体各项机能,以充分满足他们在日常生活以及就业方面的各种需求,经过严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审慎核实后,被确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患者,可获得安装假肢、佩戴矫形器、装配假眼、修复假牙以及配置轮椅等各类辅助器具的资格。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辅助器具的配置,我们有着明确的项目目录与限额标准,任何超出该目录范围或者超过限额标准的费用,均无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支付责任。所谓辅助器具,是指针对工伤职工在日常生活或就业过程中所需,专门设计制造的具备辅助功能的人工肢体及其配套用具,具体涵盖了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拐杖等多种类型。
2024-08-09 15: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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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更有效地恢复并提升病患的身体机能,以满足他们在日常生活和职业生涯中的需求,根据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权威认证,我们提倡为员工们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以及轮椅等多样化的辅助器械设备。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对于辅助器械的配置,我们有着明确的项目目录和限额标准,任何超过目录范围或者限额的费用,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全额承担。
所谓辅助器具,是指针对工伤职工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所需的具有辅助功能的人工制造肢体及其配套工具,具体涵盖了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拐杖等多种类型。
2024-08-09 13:4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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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为了能更为有效地恢复并提升患者的生理机能,以及满足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员工在日常生活与就业方面的需求,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权威确认后,可为其装配假肢、矫正器具、假眼、假牙以及配置轮椅等必要的辅助工具。在此需特别指出,辅助器具的配置是依据特定项目目录与限额标准执行的,任何超过此目录或超过该限额的费用,均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支持。所谓辅助器具,即针对因工受伤员工在日常生活或就业过程中所需配备的具备辅助功能的人工肢体及其相关用具,具体涵盖了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拐杖等多种类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4-08-09 12:56: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