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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离婚之后,未曾对房产进行合理分割,双方当事人均可依循相关法律条款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并请求法庭针对被遗漏未予分割之房地产进行二度划分。按照法律明文规定,若在提出离婚诉求之际,双方未能就交叉的财产状况出庭申诉,可于事后另行提出诉讼请求。
同样地,若在离婚之后,一方意外察觉对方存在蓄意隐瞒、转移财产的不当行为,以致遗留下未被妥善分配的财产,亦可据此再次发起诉讼,恳请法庭重新对相关财产作出合理的分割决定。
2024-08-07 17: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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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协议中并未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时,相关当事人有权向上诉法庭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对此后被忽略而未做处理的房地产资源进行再次的明晰划分。依照现行的法规和司法实践,在提交离婚申请之时,若双方未能就财产的处置事宜达成共同意见,当事人可于之后再行提出申诉。
另外,在离婚手续完成后,若一方察觉另一方存在着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而致使存在有待划分的财富时,该方同样拥有提起诉讼,寻求法庭干预的合法权益以重新分割这些未曾妥善处理的财富资源。
2024-08-07 16:1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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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夫妻办理离婚手续而尚未针对房产进行合理分配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此类遗漏或未得到妥善处置的财产进行再次的详细划分和安排。根据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如夫妇在签署离婚协议之时并未针对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充分深入的商议与讨论,那么他们在今后仍拥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对此问题进行调整和解决。
同样地,若在离婚手续正式完成后,夫妻中的某一方意外发现原来另一半曾经采取了隐瞒、转移等手段来处理共同财产,从而使其名下出现了尚未得到分割的财物,那么该方亦有权再度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事实真相进行公正的财产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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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4:17: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