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九条严明规定,若该国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被强制拘留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心自由受到剥夺之日起,经过法定时限以后仍未采取适当措施处置,应当立即释放相关人员、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抑或是依照法律法规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这就意味着,倘若刑事拘留后未能进行逮捕,其结果便是超过法定时限而未采取任何相应措施,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便有权利请求解除这些强制措施。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遭受无辜的拘留,从而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引发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
2024-08-05 12:15:00 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倘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未能对已被实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相应行动,那么便应当将其释放、解除了原有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变更强制措施。这就鲜明地表明了,在刑事拘留不逮捕的情况下,若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仍旧未执行相应措施,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均有权请求解除强制措施。这种情况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辜遭受拘留,从而侵犯到他们的合法权益,严重时甚至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
2024-08-05 11:31:46 回复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明文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对已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期限即将到期之际,必须适时地将其释放、解除原先所采取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措施,亦或是依法对强制措施进行适当的变更。这就意味着,倘若刑事拘留并未导致逮捕,那么超过法定期限依旧未能采取相配套的应对措施的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各自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者律师均可依法提出申请,请求解除了强制措施。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会遭受无辜的拘留,从而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有可能引发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