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在无任何直系血缘关系前提下,倘若是三代之外旁系血亲则符合相关法例,然而倘若涉及到三代之内例亲,那么依照我国法律是明确规定不得进行结婚行为的。
此外,在法律层面上我们还需要了解,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例如养父母与其所收养之子女之间也是被明确禁止进入婚姻殿堂的,这主要源自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联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间相关规定来进行调整。除此之外,法律法规亦严厉打击买卖婚姻以及包办婚姻。
2024-08-01 14:17:00 回复
咨询我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已经就“无直接血缘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若为三代之外的旁系血亲关系,那么便可以考虑缔结姻缘;但对于三代之内的情形,则予以严明禁止。这其中涉及到的重点就在于我们国家法律层面上所强调的“三代以内之拟定血亲关系”,即为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进行婚配的对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法律对于养父母与其养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也有同样严格的限定,原因在于该种情形应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之间相关规定的调整范围。
此外,国家法律还明确规定禁止涉及交易性质的婚姻和由他人包办的婚姻。
2024-08-01 13:55:05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具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士而言,被禁止缔结婚姻关系。关于这一点,法律上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然而,若属于三代以外旁系血亲的范畴,则是符合法定条件的。需要注意的是,拟制血亲,即基于收养、创设婚约等非天然血亲方式形成的亲属关系,也是国家法律所明确禁止的婚配对象之一。除此之外,设立于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也被援引出来应用到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处理中。
此外,其他类型的婚配行为如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亦属非法,受到了严格的法律法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024-08-01 13:21: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