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亲们注意了呀。那就是按照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还有那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要是你从前就因为偷东西蹲过大牢的话,那么现在你再次被告上法庭,就算你只偷了800块钱,也可能会被当成是“数额较大”。也就是说,虽然你这次偷的钱不多,但是因为你以前做过坏事,所以法官可能会把这个案子当作“数额较大”来处理。具体怎么判,得看很多方面,比如你这次犯罪的性质怎么样,你为什么要这么干,你用什么方法偷的,你对社会造成了多大的危害,还有你在法庭上认错的态度等等。如果你能证明你真的改邪归正了,以后再也不会偷东西了,法官说不定会给你减轻点惩罚噢。所以嘞,假设你以前就坐过牢,但这次又偷了个800块,那法官可能会判你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留几个月,再罚点儿款啥的。
2024-07-31 15:21:01 回复
咨询我
按照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说法,就是假如你以前做过小偷小摸的事儿,然后让警察抓了现行儿给判刑的话,那当你再次因为这个罪名被抓住的话,偷的东西价值其实只值800块钱也算得上是“大钱”。也就是说,虽然这次偷的东西不多,但是因为你之前就有过这么个案底,所以法院可能会把它当成“大钱”来处理。具体怎么判?这要看很多方面,比如你为什么要偷,用什么方法偷,对社会造成了多大的影响,还有你认错的态度等等。如果你能证明你真的改邪归正了,以后不会再干这种事,法院也许会给你减轻点惩罚。所以,如果你有过这样的案底,然后又偷了800块钱,法院可能会判你坐牢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罚你点儿钱。
2024-07-31 13:22:33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若某人曾因实施盗窃行为而遭受过刑事制裁,在其再次被控盗窃之时,司法机关极有可能将此次盗窃活动视为“数额较大”案件,哪怕他实际造成的财物损失仅为区区800元。也就是说,即便涉案金额较小,但鉴于其先前的犯罪记录,法院仍有可能判定其构成“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官将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犯罪的性质、动机、手段、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程度以及被告方的悔罪态度等等。倘若被告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自身已彻底改过自新,且不再存在再次故意犯罪的风险,那么法院便有可能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处理。因此,对于曾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当他们再次实施盗窃行为,且涉案金额仅为800元时,法院很可能会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附加或单独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31 11:48: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