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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信息属于集团发布的保密范围内的商业秘密

仰** 山东-潍坊 商业秘密咨询 2024.07.29 13:33:52 328人阅读

以下哪些信息属于集团发布的保密范围内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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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商业机密保护范围涵盖诸多方面,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是技术信息部分,它深入探讨了各类应用实验、化学配比、生产流程、电子计算机程序、制作品种、质量监控系统以及技术设计等关键内容;
其次为经营信息板块,包含了货物来源、财务状况、投资及融资规划、投标书中的基准数额、管理诀窍、重要客户名单、产品销售战略、谈判方案选择以及发展规划等核心要素。

2024-07-29 15: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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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关于商业机密保护的范畴涵盖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相关技术性信息,这部分内容非常丰富且重要,包括各种应用实验数据、精细的化学配比、精湛的制造工艺流程、复杂的计算机程序编写、新颖的个性化制作方法、各式各样的技术样品展示以及产品品质检验以及处理机制等方面。
其次是关于企业运营及盈利情况的相关信息,包括货物来源渠道、详细的财务状况数据、精心策划的投资和融资项目、投标环节中的底价设定、高级别的管理秘诀、珍贵的客户详细名册、行之有效的生产与销售策略制定、周全的谈判预案以及对未来的发展规划等敏感信息。

2024-07-29 15:0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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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我司对商业机密的保护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首先是技术信息部分,该范围内囊括了应用实验情况、精细化学配方乃至制作工艺流程,以及计算机程序编排及制作方法、各类技术样品的展示与评估,甚至还包含产品品质检查和工资体系调整等;
其次则为经营信息范畴,其中主要涉及到货物流通来源、公司资产与支出的具体数据、投资和融资政策的计划制定、投标文件中的底价设定,以及有关管理的奥秘与技巧、保持良好客户关系的方法和途径以及生产和销售的策略方案,以及洽谈方案的策划和发展战略的部署等。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024-07-29 13:4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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