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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核理赔申请时,保险公司应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操作。无论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免责条款是否属于格式条款,均需审查其是否已尽到充分的提示和解释义务。
如若未能满足此要求,那么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完成了对免责条款的全面提示及解释工作,且条款生效,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履行赔付责任。
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超载并非是保险公司完全免除赔付责任的唯一因素,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024-07-28 13: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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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给予赔偿。因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而被告未能尽到充分的提示与详尽的解释义务,因此这一条款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效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货车严重超载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并非必须承担赔付款项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向投保人详细介绍了免责条款并使其理解,那么这一条款就具有有效性,保险公司无需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024-07-28 13:0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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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应予赔偿的场合下,保险公司所附加的免除责任条款须视为格式条款,若被告未能充分履行其提示及解释说明之义务,那么此类条款将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货车超载的情形下,保险公司仍然有责任进行赔付,但这并非绝对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对免责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与解释说明,那么这类条款便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7-28 11:47: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