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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实际上是指在职员工在每月或每年所需向公积金机构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此处提到的“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受雇单位在过去一个财政年度所发放给员工的实际工资总额来设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该基数不得低于各地社保部门公布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亦不可超过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则以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请特别注意,人均公积金缴存基数每一年度均会有所调整。
2024-07-23 17:5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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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定义,它其实表示的是每位员工每月或每年需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具体金额。而这一数值则主要根据贵公司在过去一年中所发放的实际工资水平来确立,因为必须确保这一缴存基数不低于各个地区社保部门所设定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当然也不可超过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在此基础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便是您在上一年度中的月平均工资。请注意,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会发生相应的调整。
2024-07-23 16:4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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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定义如下,它代表了每个月或每年员工向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缴纳的金额。这一数值是根据用人单位在上一年中所发放的员工实际薪酬水平来确定的。
同时,必须遵守国家规定,保证这个基数不低于各个地方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制,以及不超过最高限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是由其上一年度每月平均工资所得计算得出的。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变更将会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变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4-07-23 15:59: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