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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得形式及认定条件有哪些

孟** 四川-达州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7.23 11:56:44 329人阅读

受贿罪得形式及认定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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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受贿犯罪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未经合法程序而擅自收取他人财物,并且通过这样的方式为他人谋求某些不正当的利益。对于这种行为的法律认定,关键在于确认国家公务人员是否利用自身职务上的权利与便利来实施索取或非法收受的行为,同时还需要证明他们是否确实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存在。除此之外,如果国家公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收取回扣、手续费等名义获取的财物,最终被其个人所占有,那么同样会被视为受贿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对受贿犯罪行为的惩处将根据涉案金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而且对于那些主动索贿的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2024-07-23 15:1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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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两种,即索取他人财物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在这种情况下,承诺为他人谋取特定利益。在法律层面上,判定受贿罪成立的标准首先是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必须以其职务上所拥有的权力作为便利条件,实施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其次,该行为必须是为了满足他人的某种需求,从而为他人谋取到了实际的利益。除此之外,如果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以收取回扣、手续费等名义获取的财物,最终被其个人私自占有,那么同样会被视为构成受贿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受贿罪的惩处力度将根据涉案金额大小及其情节轻重来具体决定,而对于那些主动向他人索要贿赂的犯罪分子,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2024-07-23 13:4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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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贪污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即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们谋求某种利益。要判定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实施者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他必须是在职位职责范围内进行这两项行为;其次,他的行为必须是为了他人谋求利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发生经济交往时,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规,且以接受回扣、手续费等名义收取的财物最终被其个人所占有,那么这种行为同样会被视为贪污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对于贪污罪的惩罚力度将依据贪污所得金额的大小及其情节轻重来决定,而对于那些主动索贿的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7-23 12:54:15 回复

新型受贿罪的形式及认定(客观方面认定)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具体应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把握受贿罪的客观方面:(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何理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依据现行司法解释而言,应包括下列情形:首先是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其次是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第三是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不属于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的普通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含义不包括《刑法》第388条规定的斡旋受贿罪中“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2)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所谓“索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者勒索财物收取财物。需要注意的是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所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被动的非法接受对方给付自己的财物,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实现,并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了承诺、实施及实现三个阶段,只要具备上述一个阶段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3)数额较大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没有对数额做出规定,但根据1999年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对象为财物,这里既包括金钱,也包括物品。但进一步明确规定,有法可依,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7〕22号)对以交易形式受贿、收受干股受贿、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受贿、以委托请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啊委托理财的名义受贿、以赌博形式受贿等新型的受贿罪如何计算犯罪数额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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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得形式及认定条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通过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的行为。构成该罪须满足两条件:一是行为人须为国家工作人员,且在其职权内行事;二是其行为旨在为他人谋利。若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交往中以回扣、手续费等形式私占财物,亦属贪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贪污罪的处罚根据所得金额及情节而定,主动索贿者将面临更重刑罚。

    2024.08.11 169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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