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势下,具备法定事由,可以依法对正在实施犯罪或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员采取临时性扣留措施。对此项条款并无针对当事人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限定,因此,如果满足了以上所述的条件,患有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人士同样有可能遭到刑事羁押。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对于被拘留者的身体状况应当予以充分关注,以保证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得以满足。尽管如此,法律本身并没有明确排除患有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人士被拘留的可能性。
2024-07-21 15:43:01 回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内容所揭示与明确,公安机关在一定条件之下具备先行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权力。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款并没有对被拘留人士的健康状况、包括患有糖尿病等病患的人群做出相应的限制。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即便是糖尿病患者,同样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拘留机构应当充分考虑被拘留者的身体状况,以确保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能够得到妥善保障。尽管如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糖尿病患者被拘留。
2024-07-21 13:52:02 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公安司法机构有权利在特殊场景之下对于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具备重大犯罪疑点的人员依法临时采取拘留措施。值得强调的是,这一法律条款并未严格限定被拘留者必须具备健康良好的体魄条件,因此,只要在满足以上所述条件之后,即便存在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也仍然有权接受刑事拘留制度的约束。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拘留机关应当充分考虑被拘留者的身体状况,确保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能够得到妥善保障,但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禁止患有糖尿病的人士接受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专业解答在拘留期间,如果被羁押者患有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他们应该得到适当的医疗关怀。拘留是一种法律强制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被羁押者的基本健康权可以被忽视。监管场所应该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员,以应对各种疾病,包括糖尿病。如果被羁押者的病情严重,应该及时转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专业解答糖尿病患者如涉及刑事犯罪且符合拘留条件,同样可受刑事拘留。拘留决策不受个人病症影响,而基于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是否符合拘留规定。只要患者能承受拘留生活压力且疾病不妨碍刑事诉讼,便无法因此病豁免拘留。
专业解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以下情形,可以免除:(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专业解答糖尿病作为常见疾病,其诊断与治疗已成熟,可在刑事审判、司法程序及行政管理中进行相关测试和评估。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应进行健康检查,若存在精神疾病、突发性传染病、其他可能引发生命安全风险或生活无法自理的严重疾病(除非罪行恶劣且危害社会),以及孕妇或哺乳未满一岁婴儿的女性,不得收押。
专业解答注射胰岛素者能否被拘留取决于其健康状况。若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影响自理,通常不被拘留。糖尿病严重程度和是否需要注射胰岛素在拘留所内会依实际情况决定。病情极重或无法自理者可能不被羁留。孕妇、哺乳期母亲且病情严重、自理困难,取保候审不威胁公共安全时,可实施该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取保候审。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如果刑拘前能够提供糖尿病的证明,刑拘在法制科是审核不过的.只要是糖尿病一般都不批的,不光是看守所拒收,拘留所,强戒所,劳教所都不会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有以下情形,可以免除: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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