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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拍照电动车撞到人这个事情,要怎么处理要看实际情况。
首先得看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六条说了啥,就是机动车撞到了人,给人家身体、财产带来损伤的,那就找保险公司呗,他们会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里赔偿。如果钱不够的话,还要再看看是谁的责任。因为电动车也是机动车,所以说就算没拍照,保险公司还是要先赔付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内的钱。超出这块儿的责任划分就得看具体情况,比如说当事人的过错、事故发生的原因等等这些因素都要算进去。要是电动车这边有错,比如开车滴时候喝了酒超速之类的违法行为,那他们就得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电动车这边没错,但是受害人自己有错,比如说过马路的时候乱穿那电动车这边的赔偿责任就能稍微减轻点。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三条也提到了,如果电动车这边既买了交强险又买了商业三者险的话,那赔偿责任就更明确了。也就是说,受害人在告状的时候可以把侵权人和保险公司一块儿告上去,还能要求法院让保险公司先赔付精神损失费。总的来说,电动车撞人的责任认定可是个复杂的事儿,得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还有有没有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这些因素才能确定。
2024-07-21 10:4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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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牌子的电动车撞到了人这种事情,咋处理?真是得看具体情况再说先说,你得听着,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可是明确说了:要是机动车出了事儿,伤到人或者东西坏了,那就得让保险公司在他们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赔钱。但是,如果保险公司赔的不够的话,剩下的那部分责任怎么分,还得看具体情况。因为电动车也是机动车,所以就算它没牌子,保险公司还是得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负责。
至于剩下的那部分责任怎么分,那就得看事故到底是啥样儿的了,比如说,当事人有没有犯错,事故为啥会发生等等这些因素都得考虑进去。如果电动车一方有错,比如说喝酒开车、超速之类的违法行为,那他们就得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再说说,如果电动车一方没错,但是受害人自己有错,比如说乱过马路什么的,那电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就能稍微减轻点儿。还有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说的是,如果电动车一方既买了交强险又买了商业三者险,那赔偿责任该怎么算?也就是说,受害人在告状的时候,不仅能把侵权人也就是电动车车主一起告上去,而且还能要求法院判保险公司先把精神损失费给赔了。总的来说,要想知道没牌子的电动车撞人后责任怎么定,那就得综合考虑当事人有没有犯错,还有他们有没有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这些因素。
2024-07-21 10:3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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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无牌照电动汽车肇事的事故处理事宜,需依据具体情境状况进行考量判断。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七十六条明确规约,机动车产生的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后果,均应由相关的保险公司在其提供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履行赔偿义务。若赔偿金额仍显不足,则需依据实际情况对责任进行合理分配。鉴于电动汽车被归类为机动车类别,即便未悬挂牌照,亦应由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剩余的赔偿责任,则需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可能涉及到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等等。若电动汽车一方存在过错,例如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那么其理应对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负责。反之,若电动汽车一方并无过错,而受害人自身存在过错,例如横穿马路等行为,那么可适度减轻电动汽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三条还规定了同时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的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当受害人提起诉讼时,有权将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且可请求法院裁定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总而言之,无牌照电动汽车肇事的责任判定过程中,必须全面考虑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是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4-07-21 09:04: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