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投保之保险公司并不必然拒绝赔偿相关损失,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涉及到如滴滴车这类具有显著营运特性的网约汽车,倘若车主选择购买非营运车辆保险,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合同条款拒绝理赔;反之,若已购买营运车辆保险,则保险公司将依照其条款约定展开相应的理赔工作。
另外,对于顺风车这类非以盈利性服务为主导且遵循互助机制之车型而言,就算车主未选购营运车辆保险,亦具备申请车险理赔的资格。
然而,根据现行之保险法规规定,凡车辆用途有所改变、被认定为从事营运活动者,保险公司均可拒绝提供赔偿。
针对网约车保险问题,各大保险公司未必一律坚决拒绝赔偿,具体情况需视网约车类型而定。例如,针对滴滴、优步等具有显著营运性质的网约车,若车主并未购买适用于运营车辆的保险,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予以赔偿;但若车主已经购买了相关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条款和合同规定,予以理赔。另一方面,对于顺风车、拼车等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且属于互助性质的车辆而言,即使车主并未购买运营车辆保险,也仍有可能获得车险赔偿。
根据现行的保险法规,只要车辆使用性质发生变更,涉及到运营行为的私人汽车,保险公司均可拒绝赔偿。
解析:
关于网约车涉及的保险问题,保险公司并不会一律拒绝赔偿。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滴滴车等具有显著营运特征的网络预约车辆,如果车主所选择投保的并非针对营运车辆的保险产品,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合同条款作出拒赔决定;反之,如果车主已经购买了相应的营运车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合同规定履行理赔责任。
至于那些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属于互助性质的顺风车等车辆,即使车主未购买营运车险,也仍然有机会获得车险赔偿。
根据现行的保险法规,只要车辆的使用性质发生变更,且被认定为营运行为的私人用车,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提供赔偿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