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使用地沟油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无论您是自行使用地沟油,亦或是进行交易,若涉及到的数目达到了一定规模,便已触及刑法,理应接受刑事追责。在制造、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抑或是销售已知掺杂有此类元素的食物,均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给予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有人使用地沟油来加工制造和销售食品,那么他将会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此类行为如果涉及的金额达到了比较大的数额,那么将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特别是那些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是在明知这种情况下依然出售这些添加了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人,他们将面临最低五年时间的监禁,并且还将被处以罚款刑罚。
解析:
若违规使用地沟油,将被视为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具体而言,如果涉及的数量重大,那么便足以构成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在其产品或服务中的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用物质,或是明知其产品含有此种物质但仍进行销售的情况,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