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消防物业经理能否获得保释等待审判,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其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等惩罚措施,同时在采取保释后并无产生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或者其因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正常生活能力,甚至是怀孕或抚养婴幼儿,而同样具备无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可考虑给予保释。然而,若不满足以上任一种情形,则其依法可能无法获得保释等待审判。最后,是否同意赋予其保释权力,还得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决定。
2024-07-16 15:34:00 回复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关于某位特定的消防物业经理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一权利,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形进行深入判断。倘若这位经理可能会面临着受到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审判结果,同时又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或者他因患有严重疾病而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又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也没有证据显示取保候审会带来任何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再者,若其已被羁押期限所限制,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然而,如果以上这些条件均未能满足,那么该经理可能并不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至于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则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充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2024-07-16 14:17:12 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消防物业经理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需结合实际案情进行深入分析评估。若其有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等刑罚或执行附加刑,同时在申请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或者该人员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且申请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又或者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该消防物业经理可依法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反之,若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则其可能并不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至于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还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与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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