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诉讼的立案受理范围,其具体内容为:首先是针对行政拘留、暂时扣留或吊销许可证以及执照、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及警告等行政处罚行为而产生不满的情况;其次是针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和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引发的争议;第三类则是当公民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予回复,或者对行政机关就该行政许可事项所做出的其他决定表示不服的情况;最后一种情况是针对行政机关就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所做出的决定表示不服的情况等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与影响。
2024-07-15 09:13:01 回复
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民对于行政机构做出的涉及行政拘留、暂时扣留或吊销许可证及执照、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持有异议的;第二,公民提出了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执行为存在异议的情况;第三,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机关未予理会或在法定时限内未能给予回复的,或对于行政机关就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所作出的其他决定持有不同意见的;第四,对于行政机关就确定土地、矿藏、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所作出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的等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据法定程序,独立行使对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决权,任何组织、社团包括行政部门均无权干预或影响法院的裁决过程。
2024-07-15 07:27:16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