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借款凭据是否能判定为挪用资金罪,需依具体情形作出判断。兹将挪用资金罪定义阐述如下: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在职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滥用职权之便,擅自将所在岗位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私人使用或者外借予他人,且此种行为达到了特定的金额标准——即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原资金额,或是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已经将所涉金额用于盈利性投资或实施非法活动者,则构成挪用资金罪。
2024-07-14 17:07:00 回复
在认定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犯罪时需依据特定情形来分析,这是因为挪用资金罪是对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职能范围内,利用职权便利,非法将本单位的资金转移至个人使用或是借贷给第三方,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较大级别)并超出了法定的偿还期限(通常为3个月),或者虽然没有超过3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的法律制裁。
2024-07-14 15:32:12 回复
解析:
若有借款凭证是否能构成挪用资金犯罪需依实际情况而定。所谓“挪用资金罪”,意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借贷予他人,且涉案金额达到相当程度(较大)且延期未还超过三个月;或者尽管逾期未满三个月,但挪用来实施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亦或挪动用于非法活动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员工;行为发生在职务执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表现为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借贷给他人;需要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若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即构成犯罪。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就是指公司、企业等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偷偷用了公司的钱,而且是不打算还的那种。不过,这里的“挪用”可不仅仅是把钱拿出来用一下这么简单,还包括拿去投资、赌博、借给别人等等,只要是把钱用到了不该用的地方,都算挪用。那么,什么样的人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呢?通常来说,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员工,而且是有一定职务的人,比如经理、会计之类的。主观上,这些人必须是故意的,就是明知故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客观上,他们得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偷偷摸摸地把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给别人。挪用资金的情况也有很多种,比如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这里的“数额较大”是多少呢?一般来说,是指超过3万元。如果一个人犯了挪用资金罪,那他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比如坐牢、罚款等等。所以,大家可别轻易尝试啊!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就是指故意挪走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你得知道,这是故意的,而且犯罪人知道这些资金的归属。犯罪人挪用资金的动机通常是为了非法获利、个人消费或者借贷。在认定挪用资金罪的时候,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资金的用途、数额、时间长短,还有犯罪人的主观意图等等。特别是,如果数额比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那就更容易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了。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主要涉及三个关键因素:一是犯罪主体需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员工;二是犯罪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单位资金,或擅自借贷给他人;三是挪用资金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规模,不论是否超过三个月未还,甚至超过期限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均可认定为犯罪事实。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即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私自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如果借贷资金数额较大、逾期未还,或者用于商业投资、赌博等活动,可能会被判处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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