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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惠源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张** 黑龙江-双鸭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7.14 08:44:03 435人阅读

惠州中惠源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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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不幸遭遇了房产被重复出售的困境,他们享有法定权利主张终止房屋交易合同、收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并获得相匹配的利息收入;此外,他们还有权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此带来的财务损失。除此之外,他们亦可以进一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与已支付购房款项对应的赔偿责任,且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的双倍。若以上述权利为依据提出的诉求未能得到合理解决,购房者有权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7-14 11:0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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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若购房者遭遇令人遗憾的房产被多次出售的不幸事件,那么他们将有权主张并要求终止房屋买卖合同,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相关利息,并且可以寻求补偿因该事件而产生的损失。此外,购房者同样具有权利就此事件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倘若以上所述的权利诉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购房者有权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4-07-14 10:0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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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购买之人遭遇阴差阳错房产被重复售出之状况,购买之人自有权依法请求终止房地产买卖契约,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索要相应的损坏赔偿。在此基础上,购买之人亦可行使追偿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若以上所述各项权益诉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购买之人则享有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2024-07-14 08:5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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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惠州中惠源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专业解答购房人如遇房产被重复销售,有权依法解除买卖契约,索回购房款及利息,并可能主张损害赔偿。开发商需承担最高两倍房款的赔偿责任。如权益未获解决,购房人有权诉诸法院维权。

    2024.05.24 14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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